大学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工作。无论处于什么社会形态,或者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都会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每位大学生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1、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邓小平同志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致要求。
2、要努力熟悉有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规。我们应该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3、要善于识到各种伪装。从理论上讲,有关国家安全的常识、规定都比较完善了,依规行事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但是,实际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比如,有的间谍情报人员采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套取国家秘密、科技政治情报和内部情况。如果丧失警惕,就可能上当受骗,甚至违法犯罪。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既可争取各种帮助、资助,又不失国格、人格。识别伪装既难又易,关键就在淡泊名利,对发现的别有用心者,要依法及时举报,进行斗争,决不准其恣意妄行。
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思想。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安全与利益自不待言,也有别人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和秘密,还有独具特色的传统工艺等等。要看到我们有许多世界第一的“中国特色”,有一系列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如果没有正确的认识,就可能在许多问题上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来。个别误入歧途的青年学生的教训,已成前车之鉴,千万别再重蹈覆辙。
5、要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国家安全机关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是与公安机关同等性质的司法机关,分工负责间谍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当国家安全机关需要大家配合工作的时候,在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和来意之后,每个同学都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法》赋予的七条义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尽力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做到不推、不拒,更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公务,还要切实保守好已经知晓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案例:
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朱某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龙某,后又结识了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赞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某大使馆文化参赞萨某提出要朱某及杜某等为使馆收集新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当时朱某及杜某未表示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撮合的摄像机1部、活动经费1万元以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随后返回乌鲁木齐。接着,朱某及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追缴了全部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其密级为“机密”级。朱某的实施的行业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