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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24-09-09 16:13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学校所在地区的气象、洪水、火灾、地震、地质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诱发的对学校教学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四级。

(一)一般事件(IV级):是指对个体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较大事件(III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重大事件(II级):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四)特别重大事件(I级):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

(一)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处置以后勤保障组为主,安全保卫组、教育疏导组及各专项工作组要密切配合后勤保障组工作,保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二)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处置方案

1.学校根据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4.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安定。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三)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1.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助工作。

2.信息联络与宣传组承担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协助新闻部门做好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3.教育疏导组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迅速疏散,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维持心理稳定。

4.安全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

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

5.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通信设施、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有关设施;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校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外事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籍师生的安置和对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7.后勤保障组安排医护人员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四、后期处置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协助做好投保伤亡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起到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发生。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引以为鉴。对玩忽职守、渎职、救灾不利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灾害损失评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五、附则

1.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发生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017年9月28日印发的《河北工程大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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