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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级新生户籍落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各学院、部:

    为做好我校2019级新生落户受理和审批工作,根据邯郸市公安机关常住人口户籍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落户范围:2019年新录取的本科生(包括专接本)和研究生。
    二、各学院、部需提交的落户材料
    1、河北省内的新生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河北省外的新生需提交《户口迁移证》(提交的证件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本人邯郸所用的联系电话及身高、血型,不清楚的写“未知”)。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院新生落户名单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3份)。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学工办负责人到办公楼行政大厅南侧户籍窗口办理新生相关落户手续,联系电话:13831057609,13383001918;科信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到科信学院体育场西看台107室办理新生相关落户手续,联系电话:13932015878,18931085718。
    2、请各学院、部学工办负责人汇总并如实填写《学院新生落户名单登记表》详见附表,并按专业、班级顺序排列需要提交的落户材料,排列顺序与《学院新生落户名单登记表》中专业班级顺序保持一致。
    3、学生迁移户口本着自愿原则。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者,逾期将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请各学院、部于10月23日下午4:00前将落户材料报送到办公楼行政大厅南侧户籍窗口处。电子邮箱:hujike107@hebeu.edu.cn。
    四、注意事项
    1、以学院、部为单位收取需落户学生的申报落户材料,不接受学生个人办理。落户手续一次性办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
    2、做好申报前的自查工作,《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证件,不得涂改、损坏。
    (1)需要对《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的10个项目信息(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迁移原因、原住址)逐一核对,项目信息内容必须齐全,准确、清楚,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不能有遗漏,若有漏项或迁移证打印不清晰的尽快发回原籍更改。
    (2)《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名称(所有汉字)必须完全一致。
    (3)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籍贯”与“出生地”项必须详细至所在区或县,否则无法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