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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119”消防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各学院:

    今年11月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全面动员广大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全力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119”消防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学院将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学校安全工作处,工作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随时上报,电子版发至邮箱:759527510@qq.com



                       安全工作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