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素养,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氛围,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深入开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学生安全卫士活动,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学生安全卫士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组织活动。
请各学院将申报表于11月2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学校安全工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759527510@qq.com。
安全工作处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