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河北工程大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从2024年4月份起,每月1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2025年12月20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安全工作处接收邮箱:anquanzonghe@hebeu.edu.cn。
安全工作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