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规范车辆出入管理,保证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环境,经研究,现对机动车进行信息采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车辆信息采集要求
1.学校教职工车辆:原则上每人限登记一辆机动车号牌,由所在单位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1),单位汇总签字盖章后,连同驾驶人车辆行驶证、工作证或教工卡复印件一并交安全工作处,经审核后录入(所驾驶车辆未在其名下的,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2.非在编人员车辆:每人限登记一辆机动车号牌,由所在单位填写《企业编员工、劳务派遣人员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2),单位汇总签字盖章后,连同驾驶人车辆行驶证、工作证或教工卡复印件一并交安全工作处,经审核后录入(所驾驶车辆未在其名下的,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3.后勤服务保障车辆(与学校食堂、超市有长期固定业务联系单位的送货车辆等)和校内施工单位车辆:由所属单位填写《河北工程大学服务保障机动车辆信息登记表》(附件3)、出具所属单位证明材料(证明须明确具体业务往来内容,期限)及相关证件(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一并交安全工作处,经审核后录入。
二、报送车辆信息时间、地点
各单位请于3月19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登记表及车辆行驶证等纸质版材料由单位汇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安全工作处办公室(行政楼108室),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安全工作处邮箱anquanzonghe@hebeu.edu.cn。
三、工作要求及说明
1.请各单位认真负责,车辆信息采集通知到每个教职员工,对申请者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查验,做到不漏报、瞒报、虚报、多报,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违规车辆进校权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信息登记表要求格式填写,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将无法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2.机动车辆车牌登记后凭其在河北工程大学车辆管理系统中核录信息出入校园;未登记车辆,需预约进入校园。进入校内车辆要按停车位规范停车,车内留联系电话。对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违停、超速、逆行等)的车辆,按《河北工程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违规3次将取消入校资格。
3.各车辆驾驶员配合门卫检查,严格按照证车匹配、减速慢行的要求有序通行,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联系人:郭志伟 联系电话:3969096
安全工作处
2025年3月5日